核心提示:8月2日晚,廣東東莞萬江石美社區盧慈渦村召開村民大會。會議有兩大議題:一是罷免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副董事長、董事及監事會成員。二是控告原董事長黃某職務侵占罪行。
8月2日晚,廣東東莞萬江石美社區盧慈渦村召開村民大會。
開完會,萬江石美盧慈窩居民在罷免決議書上簽名按手印。
用上擴音喇叭。
CFP8月4日報道 2009年8月2日晚,廣東東莞萬江石美社區盧慈渦村召開村民大會。會議有兩大議題:一是罷免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副董事長、董事及監事會成員。二是控告原董事長黃某職務侵占罪行。截至昨日18時,600位股民有417人投票贊成,并在會議決議上簽名、按手印。此前,合作社花19萬請來深圳一家會計師事務所,審計查明黃某在任職的5年間,涉嫌侵吞集體財產700多萬元。
2日20時30分,村民大會在盧慈渦籃球場召開,數百位村民到場聽會。現任董事長黃九簡短述職后,60歲的老黨員鄧樹昌上臺向村民通報審計結果,并宣讀對前任董事長黃某的刑事控告書。黃九稱,將于今日將刑事控告狀遞交給市公安局。
審計一出村民很激動
黃九介紹說,按照任期,黃某應該在今年5月離任。但去年3月,村民代表發現其在任期間,村里的賬務不透明,疑點重重,便投過集體投票將其罷免。今年7月,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在多位村民代表的建議下,花19萬元請來深圳國安會計師事務所,對該合作社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。審計表明,其間存在諸多未入賬的款項、多支付的工程款與子虛烏有的費用,總數高達700多萬元。
前晚,村民大會通報審計結果時,村民們情緒激動。有人高喊,“花100萬都要查個水落石出”。
老兄弟會場怒目相向
記者在現場了解到,被村民指控的黃某及家屬,當晚并未來到會場。審計報告由鄧樹昌通報,他的親弟弟鄧樹良既是現任,也是黃某在任期間的副董事長。當鄧樹昌念到“應罷免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副董事長、董事和監事會成員”時,鄧樹良大聲叫屈。
對此,鄧樹昌怒斥,“你是他的副手,就是沒問題,也沒有監督他,脫不了干系”。隨后,鄧樹良憤然離去。22時許,大會結束,股民開始在決議上簽字并按手印。
截至3日18時,600多位股民中,有417人投贊成票。這也意味著,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副董事長、董事及監事會成員共7人被罷免。同時股民通過決議,對前董事長黃某提出刑事控告,控告其涉嫌職務侵占。
社區回應“尊重事實”
黃九介紹說,審計還表明,該合作社在黃某任董事長期間,集體工程大部分發包給包工頭葉某承建。村民代表懷疑,葉某與黃某可能存在串通。
國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《審計報告》顯示,葉某確實存在諸多疑點。比如,他自稱“萬江建筑公司第九施工隊”,但在與黃某簽訂《工程施工合同書》時并未加蓋公章,也沒有提供任何與萬江建筑公司掛靠的證明,支付工程款均只開具收據,不見發票等。
據盧慈渦村民代表稱,審計黃某在任期間的財務和召開村民大會,此前都取得了社區領導同意。昨日上午,記者致電石美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主任葉洪清,他表示“我們尊重事實”,并稱具體情況有待查證。(線索提供:黃先生200元)
盧慈渦村村民對“錢袋子”的關注,使得他們有愿望、有意識作出多種努力,來維護自身的利益。村民審計前任董事長時期的賬目,并通過村民大會對其提起刑事控告,是一種村民維權行為。這其實是鄉村民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,是有相關法律支持的。雖然只是個例,盧慈渦村的行動在全國都很罕見。我覺得這種做法是好事,必將對村級治理產生示范效應。
———3日,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、《鄉村中國評論》主編吳毅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此表示。
各方回應
包工頭葉某:串通?行賄?絕對沒有!
包工頭葉某對村民的控告非常不滿。他告訴記者,“誰說我和黃某串通后吞用公款,絕對沒有這件事。我可以說,完全沒有。我不清楚他們為什么這樣說”。葉某在電話中稱,“還說我向他行賄?一分都沒有。黃是村長,我是工人,有工程我就做,我們之間沒有任何私人關系”。
對于黃某面臨刑事控告,葉某稱“我沒什么看法”。談到審計查明葉某的諸多疑點時,葉某回應“以前都是用收據支錢,現在也是用收據,哪有什么蓋章?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反正有工程給我,我就干”。
黃家太太團:掛電話 不知道 打錯了
3日,記者致電黃某與他的兩個兒子。沒想到接電話的,全是他們的妻子。黃某的妻子一聽是記者,罵了一句便迅速掛掉電話。記者多次回撥,均被對方接聽后迅速掛掉。
黃某一個兒媳接聽了記者的電話。對于公公被指侵吞700多萬元集體財產,并面臨村民的刑事指控一事,她表示“我不知道”。黃某另一個兒媳聽聞是記者,連稱“你打錯電話了”。
村民眼中
黃某被罷免后極少露面
遭到村民聯名起訴的黃某,前晚一直沒有露面。在村民眼中,62歲的他被罷免后很少同人講話。
2003年,黃某當選為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。“他做董事長5年,一次村民大會都沒開過”。前晚,多位村民向記者表示,審計前他們完全不知道村里的財務狀況。一位村民代表稱,黃為人獨斷,“他在任期間,很多事就在小圈子里決定”。
被罷免后,村民很少看到黃某。“喝早茶時,他偶爾露面,但從不和人打招呼。”
據了解,黃某目前仍住在一棟瓦片房中,只有一層,外觀陳舊。前晚,有村民表示,“也許是故意做給大家看的,避免人家懷疑他拿了錢”。也有村民笑稱,他不相信黃沒錢蓋房子,“除非是輸掉了”。
一些村民表示,曾多次看到黃某在石美的茶葉市場附近賭博,“村中的場子也見他賭過”,“他經常能玩到1000塊一局”。
問題賬目
盧慈渦股份經濟合作社村民代表,前晚向記者提供的《刑事控告狀》稱,黃某于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,涉嫌侵占集體財產700多萬元,包括:
1新洲市場商鋪主體工程。按合同面積及單價工程價款為2363400.00元,驗收報告記錄工程款3618295.2元(未記錄驗收完工建筑面積及單價)。兩者相差1254895.2元。
2么間廠房、宿舍工程。總體造價4768897.57元,支付工程款5342176.66元。兩者相差573279.09元。
3大龍廠房主體工程。依據合同建筑面積及單價實際計算價格為2622967.2元,驗收造價3126421.24元,兩者相差503454.04元。
4文化活動中心工程、么間廠房工程均向東莞市莞業建筑設計室分別支付設計費21300元和31500元,但沒有任何設計合同和設計文件資料。
5文化活動中心工程、么間廠房工程,均向東莞市長虹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支付有監理費用,但未見監理合同及監理報告等。其中文化活動中心和幺間廠房,分別支付監理費用15600元和51600元。
6黃某在任職期間支付的工程款中,有5421400元未分項目入賬,難以與合同等資料核對。
(本文來源:CFP )